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无人机反制设备需求公示

为充分广泛的征求供应商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采购需求进行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了解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反制设备采购

二、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定资质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以上保密资质。

四、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

  • 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或者我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面件)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鲜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办公电话:0830-*******

移动电话:153*****225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

邮 箱:*********@qq.com

物资采购站

2024年11月18日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四川,泸州市,泸州,083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人机反制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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