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5年度副食品协议供货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NRDK-F1003 三、项目概况: (一)物资情况 项目不分包,共分为1大项,预算金额1000万元。本项目通过本次招标确定2家副食品供应商,其中第一中标人为1号-4号饭堂的供应商,第二中标人为5号-7号饭堂的供应商(服务饭堂采用轮流制进行服务,半年后进行轮换),为2025年度协议定点采购提供1年的副食品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干货、调料、饮品类;肉禽、水产、蛋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全年采购预算金额约1000万元,每个中标供应商预计承担的项目预算约500万元。 (二)报价方式 投标供应商就副食品零售价格下浮率报价,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应包含可能产生的所有运输及服务费(不含税费),且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供应商下浮率报价低于第一中标供应商下浮率报价的,中标下浮率执行第一中标供应商报价;下浮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三)服务期 合同初定履约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后续如遇政策调整或上级指示等因素,中标供应商应配合甲方无条件中止合同。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不存在任何违规情形,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3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广东省 广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格式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授权委托书、③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一年内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文本费付款凭证、⑦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由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①邮件主题:项目编码+单位名称;②资料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③附件: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报名资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人向投标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招标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供应商可在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qq.com。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
标签: 副食品协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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