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索 引 号: *********/202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浦口区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4-11-1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供应商;投标文件;南京市;浦口区;报名;预审;资格;投标;投标单位;中小学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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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南京市浦口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中小学食堂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C-2024ZB033

二、项目简要说明: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系统今年约有78所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采购。本次项目一共分为二十四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

项目名称

实际供货供应商数量

入围供应商数量

奶制品类

5

5

奶制品类

6

6

奶制品类

6

6

奶制品类

9

9

禽蛋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类

5

5

禽蛋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类

6

6

禽蛋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类

6

6

禽蛋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类

9

9

冷冻制品类

5

5

冷冻制品类

6

6

十一

冷冻制品类

6

6

十二

冷冻制品类

9

9

十三

粮油类

5

5

十四

粮油类

6

6

十五

粮油类

6

6

十六

粮油类

9

9

十七

冷鲜肉及水产品

5

10

十八

冷鲜肉及水产品

6

12

十九

冷鲜肉及水产品

6

12

二十

冷鲜肉及水产品

9

18

二十一

蔬菜、水果

5

10

二十二

蔬菜、水果

6

12

二十三

蔬菜、水果

6

12

二十四

蔬菜、水果

9

18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2026年1月(本项目服务期满一年后,经浦口区中小学食堂招标工作组研究决定后续供货期限),食材配送的提供时间由采购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1满足基本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标段):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生产产品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清单内容);

(2)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所代理品牌生产商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所代理产品及品牌在我区代理授权材料(内容包括:授权书、合同、所生产产品清单明细等,生产产品清单内容须满足本次采购清单内容);

1.3拒绝以下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①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围候选人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②自2021年11月起,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凡是有过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入围供应商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时,携带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单位介绍信+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应体现供应商所投标段信息、联系方式及邮箱。

2)、以上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请额外提供未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一份(系统生成供应商账号密码时使用)。

报名费用:单标段100.00元;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明发城市广场24栋5楼

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形式:纸质版文件现场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市民中心B座15楼1511会议室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2月26日08: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7*****708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采购人将为投标单位提供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每个报名日18:30前统一发放至投标供应商指定邮箱),投标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2月3日00:00-2024年12月16日00:00)在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上传资格预审信息表、所投标段信息表。逾期平台自动关闭数据上传及修改功能,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数据不能进行上传及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单位须审慎填报上传信息,平台上传资格预审信息与现场考察的资格预审信息不一致时,以现场考察的资格预审信息为准;平台上传所投标段信息与投标文件信息不一致时,以平台上传信息为准。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投标单位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3. 本项目需通过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采购人组织考察团队到报名成功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4.本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资格预审阶段产生的费用、开评标阶段产生的费用及公证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上述费用及招标代理费最终由对应标段中标供应商平摊并支付给代理机构。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中标后一律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九、公示媒体:

网址1: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xxgkpd/)

网址2:江苏省中小学食堂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网(https://xxgs.jsed.edu.cn/tenderingList.html)

十、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87*****708

采购人联系人:朱老师、江老师

联系电话:025-********、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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