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重新招标公告
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咨招[2016]85-1号
1. 招标条件
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已由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13号精神,同意本项目采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方对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现已具备PPP模式招标条件。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同意福州市金牛山公园管理处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投资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重新招标。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93号金牛山体育公园内,梁厝路以南,福州市钱塘文博小学东侧。
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1548.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316.7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8.01万元、基本预备费 73.74万元。最终以鼓楼区政府项目投资审计中心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052.87㎡。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①智能停车库:地上5层,采用钢结构机械式停车库;②管理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40.32㎡,主要采用框架结构;③地下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9.88㎡,主要为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用房;④室外总体工程:包括室外景观绿化、道路硬化、水电消防等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关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项下的投资、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商业化运营维护管理及合作期满移交等。
2.5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操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运作。********2">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后,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中标社会资本方根据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再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以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确定双方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并承担相应风险。
2.6特许经营期:不高于20年(含建设期),最终以投标人承诺的特许经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
3.2.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
(1)投标人自有资金的应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的20%(即300万元),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的存款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总额的80%(即1200万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文件或贷款意向证明或银行授信。
3.2.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贰 家。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投标文件除单位基本材料应由相应联合体成员提供外,其他内容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3.2.5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若同时参加投标,其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3)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应符合本章第3.2.1项内容;
(5)投标人财务状况材料原件,应符合本章第3.2.2.(1)项内容;
(6)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4.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日9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福州市鼓楼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中国 (http://)、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州市金牛山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267号
联 系 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 系 人:刘剑志、郑文华
联系电话:****-********
传 真:****-********
网 址:http://www.fecc.cc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6]85-1号
项目名称: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重新招标
致:福州市金牛山公园管理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金牛山体育公园南侧立体停车库项目PPP投资合作人重新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具有投资意向,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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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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