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HGJYGC-2016-190

1.招标条件

为推动黄冈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黄冈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下称“本项目”), 已由黄冈市人民政府及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并授权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住建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简介

2.1 项目名称: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

2.2 项目地点:湖北省黄冈市城区

2.3 项目概况:包括9条主线,5条支线,建设总里程33.917公里,选线于黄冈市黄州大道、新港北路、中环路等现状及规划道路下建设,同时随廊改造市政道路15044米,新建市政道路2096米,新建地下通道7处。

2.4 项目投资:投资约为31.05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26.82亿元,棚户区拆迁费用约2.40亿元,建设期利息约1.83亿元。

2.5 项目进展:本项目目前已完成《黄冈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批复工作,已申请国家发改委2015年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一亿元。《黄冈市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黄冈市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并获批准。2016年度拟开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查,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环评、征地拆迁等其他前期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3.PPP运作方式

3.1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人。

3.2 黄冈市遗爱湖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先期在黄冈市独资成立了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

3.3 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人与遗爱湖污水处理公司对项目公司(即“SPV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亿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人民币1亿元,社会资本出资不少于人民币7亿元。

3.4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负责本项目涉及管廊及市政道路的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3.5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运营和维护地下综合管廊,依法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管线入廊费(下简“入廊费”)和管廊运营管理费(下称“运管费”),并获得政府给予的可行性缺口补助;运营和维护道路及附属设施,依法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费;以上收入用于支付经营成本、归还债务本息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3.6 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抵质押的移交给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3.7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总特许经营期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2016年年底前正式开工建设,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3.8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人确定后,招标人与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社会资本投资人与遗爱湖污水处理公司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修订《公司章程》,双方按照约定的股权比例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金。项目公司与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确保2016年12月底前)正式开工建设。

3.9 上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 申请人主体

申请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4.3 资质要求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4 管理能力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近五年(2011年11月至今)须具备至少一个单项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管廊、地铁或隧道等地下空间类项目施工业绩。

4.5 申请人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11月至今)具有以工程承包、BT、PPP模式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含综合管廊、隧道、地铁等地下空间设施)项目施工业绩,累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亿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单项施工总承包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项目施工业绩。

4.6 财务实力

申请人近三年(2013-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7 融资能力

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

4.8 近三年(2013年11月至今)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4.9 近三年(2013年1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4.10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及成员方等。联合体牵头方应为项目公司控股方,在联合体中出资比例应达到50%以上。同时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人,并满足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条件。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上述4.1、4.6、4.9条资格条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七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七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请于2016 年 11 8 日至 2016 年 11 15 日,每日上午 8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 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持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6.4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资格预审的,须联合体中至少一名成员方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 2016年 11 月 29 900分,地点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gggzy.com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体育路3号 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八一路46号六楼

联系人:先生联 系 人:先生女士

电 话:150*****567电? 话: ****-*******

邮?编: 438000 邮编: 438000

监督管理部门: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黄冈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2016 年 11 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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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地下综合管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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