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东安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 ( 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财政厅以湘农联( 2016 ) 172 号、湘财建指【 2016 】 12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招标人为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安县 2016 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东安县石期市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中央投资 1200 万元,本项目本次招标总造价为 ********.09 元,划分 8 个标段详见下表:
第一标段:合理定价为*******.03元。
第二标段:合理定价为*******.55元。
第三标段:合理定价为*******.35元。
第四标段:合理定价为*******.77元。
第五标段:合理定价为*******.85元。
第六标段:合理定价为*******.54元。
第七标段:合理定价为*******.11元
第八标段:合理定价为*******.89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 120 日历天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文执行
2.7招标范围:田间工程,本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八标段的划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报名(报名费 400 元,递交报名资料时缴纳),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注册单 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 [2015]57 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 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如查到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视为废标处理 ) ;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 6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提供不足近 6 个月社保证明的投标无效 ;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
4.入围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1抽取入围的方法:
4.1.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员工)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抽取入围代号球,投标人抽取的代号球为该投标人参加入围抽取所对应的号码球。确定分组后,招标人将投标人所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摇号机随机抽取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本项目入围投标单位;
4.1.2如报名队伍超过 32 家 , 则按下列方式抽取入围投标人:如投标队伍在 200 家以内(含 200 家)则一次性抽取 32 家队伍为入围投标人;如投标队伍在 400 家以内(含 400 家)则分两次抽取 32 家队伍为入围投标人,每次抽取 16 家队伍入围 , 投标的队伍如遇不能平均分配的情况,多一家队伍放入第一轮抽取;如投标队伍在 400 家以上则分四次抽取 32 家队伍为入围投标人,每次抽取 8 家队伍入围,投标的队伍如遇不能平均分配的情况, 400 家以上,多一家队伍放入第一轮抽取,多二家队伍分别放入第一轮、第二轮进行抽取,多三家队伍分别放入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进行抽取,以此类推;
4.2抽取入围投标单位的时间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 15 时 30 分;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冷水难逸云路 1 号,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投标人按照递交报名资料签到先后顺序,入围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进入下一轮评审抽取;
4.3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报名资料要求
6.1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止(上午 8:00-12 : 00 ,下午 2.30 : 00-5:30, 双休日休息)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安县国税局旁三凤路 45 号 12 栋)报名。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投标预备会入围的投标单位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zcity.gov.cn/yzweb/ 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
7.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 ********07@qq.com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
7.4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一定要确认并回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冷水难逸云路 1 号,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8.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话:138*****64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安县国税局旁三凤路45号 12 栋
联 系 人:阳先生
电话:186*****628****-*******(办公室)
传真:****-*******
标签: 新增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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