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办公日杂用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办公日杂用品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办公日杂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17: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玉、刘敏、王展、林盛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老师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玉、刘敏、王展、林盛文,0591-******** |
项目概况
办公日杂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
项目名称:办公日杂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办公日杂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 1.00 | 项 | 批发业 | 否 | 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确保商品的及时补货,以满足招标方的需求等。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可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2、投标保证金及账户信息
缴交报名费、缴纳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庄支行 |
银行账号:7341 1101 8260 0109 13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王展、林盛文,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王展、林盛文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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