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曹妃甸区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充换电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区港阔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20%,银行贷款占比80%,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区港阔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曹妃甸区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充换电站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港口商务经济区; 2.1.3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85亩,建设充电设施、换电设施、配电设施等及相关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充换电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 2.1.4 资金情况:已落实;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曹妃甸区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2信誉要求: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3.1.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1.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无需再次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3.1.3.3CA办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98-8388;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1)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相关对疑问或异议的解答或澄清通过招标通平台发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pr.cn)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唐山市本级受理处电话:0315-*******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等,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4)请各投标单位合理安排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尽量错开投标截止时间前的高峰期。 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解密,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5)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6)本项目为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方式: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7)本项目第三方电子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平台技术服务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为2000元,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8)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通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186*****371 邮箱:hbbdts@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曹妃甸区港阔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185*****805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曹妃甸区交通综合能源站项目一期(充换电站建设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B504、B505、B506、B510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张卫 |
电话: | / | 电话: | 186*****37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bdts@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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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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