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内外网智能办公系统项目一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法院内外网智能办公系统项目一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省法院内外网智能办公系统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4ZB104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开展省法院内外网智能办公系统项目(一期)(二次)建设,开展院机关主要会议场所无纸化升级,实现会议流程一体化管理,提升参会人员体验感和会议决策效率。同时,推进办公办案系统向移动端拓展,采用安装在移动终端上的移动办公办案 APP 软件随时随地获知院内资讯、业务提醒、办案审限预警、院内通讯录、案件办理等信息,能够及时、便捷地完成移动审批、移动信息查询、无纸化会议等工作,以进一步改善干警办公办案体验,提高工作效率。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省法院内外网智能办公系统项目(一期)(二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3.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付款码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25-********-0线上获取;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900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改善干警办公办案体验,提高院机关工作效率,本项目建设需求包含对院机关主要会议场所无纸化升级,实现会议流程一体化管理;同时,推进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建设,支持干警通过安装在移动终端上的移动办公办案APP软件随时随地获知院内资讯、业务提醒、办案审限预警、院内通讯录、案件办理等信息,及时、便捷地完成移动审批、移动信息查询、无纸化会议等工作。
2、最高限价:60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8、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相同品牌产品投标要求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3)如有四家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投标,有三家供应商所投产品(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的,则实际投标产品品牌仅有两个,故有效供应商仅有两家,即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废标。
10.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移动办公终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徐璐雅
电话:025-********-8034
标签: 内外网智能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