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发证公告第号

章丘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发证公告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济南市章丘区清照雅居健民药店(个人独资)等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07日

序号

许可证编码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仓库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有效期起

有效期至

验收时间

验收人员

验收面积(平方米)

1

鲁CB531g*****

********MAE3G9Y629

济南市章丘区清照雅居健民药店(个人独资)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清照大街以东福安路中康清照雅居3号楼104铺


二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零售连锁门店


邓燕梅

马洪霞

2024.11.07

2029.11.06

2024.11.5

李志超、李德虎

65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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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点击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证 经营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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