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发证公告第号
章丘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发证公告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济南市章丘区清照雅居健民药店(个人独资)等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章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07日
序号 | 许可证编码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至 | 验收时间 | 验收人员 | 验收面积(平方米) |
1 | 鲁CB531g***** | ********MAE3G9Y629 | 济南市章丘区清照雅居健民药店(个人独资)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清照大街以东福安路中康清照雅居3号楼104铺 | 二类店: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限微生态活菌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包括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等限制类药品 | 零售连锁门店 | 邓燕梅 | 马洪霞 | 2024.11.07 | 2029.11.06 | 2024.11.5 | 李志超、李德虎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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