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镇营田村一事一议大平坦露营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城南镇营田村一事一议大平坦露营基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南镇营田村一事一议大平坦露营基地建设工程 已由 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市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城南镇营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为温岭市城南镇营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 温岭市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00 万元,工程概算 7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00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城南镇营田村一事一议大平坦露营基地建设工程,包含游客接待中心、餐厅及服务用房的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建设地点: 温岭市城南镇营田村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土建、装修、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元。2.3施工总工期: 10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7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 12 月 1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8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