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更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0*****111*********)已由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独发改发【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独山子区
2.项目规模: 项目采用“物联网+”工艺技术,主要改造内容有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防水、防雨、接电设施及智慧化监测设备的更新,规范化改造有害垃圾暂存点、大件垃圾堆放点、垃圾分类智能积分兑换站等,形成垃圾分类收集能力130吨/日。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更新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标段内容为垃圾分类站1-2、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垃圾分类站1-2设备、混凝土硬化、果皮箱等配套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项目工期: 310天
工程投资额: 1896.5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均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2023年度未审核完成的企业提供2020年度-2022年度) 2、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含9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含9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900万元(含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合同内须证明项目投资额不低于900万元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含9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900万元(含9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身份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合同内须证明项目投资额不低于900万元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4、投标单位在克拉玛依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时上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到 2024年12月1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1:00
2.递交方法: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3.本次招标公告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klmy.gov.cn:81/)上发布。4.(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3)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克拉玛依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 0992-
*******。举报来信来访地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京路27号独山子区住房和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京路7号 |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韶山路568-2综合楼二楼(美林北门对面原新北区街道办公楼) |
联 系 人:阿西夜 | 联 系 人:郭瑜 |
电 话:180*****209 | 电 话:185*****32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11月19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