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
(招标编号:JLBYZB-2024-GS0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00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立体停车楼,建筑为多层建筑,框架结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工程总
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本工程
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
身份证、“第三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的彩色扫描
件(PDF 格式),发送到邮箱(451014213@qq.com)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审核。邮件标
题购买 xx 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将“购买文件
登记表”电子版及文件费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要求机打),
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到账截止时间同出售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招标文件),方可获
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5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503 室
七、其他
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
项目编号:JLBYZB-2024-GS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
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并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停车场建设工程(EPC);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立体停车楼,建筑为多层建筑,框架结构。
2.4 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 EPC 工程总承包服务。
2.5 建设地点:长春市;
2.6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2.7.1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规定;
2.7.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具备本工程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
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
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
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4 项目管理团队所配备:
勘察负责人 1 名: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施工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应无
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人员齐全,满足工程设计及施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
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5 具有完善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 年)财务
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 2023 年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2021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
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
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1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
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
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吉林省布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
厦 508 室)。
4.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
证、“第三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发送到邮箱(451014213@qq.com)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审核。邮件标题购买 xx
项目文件材料-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
子版及文件费支付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要求机打),将电子版连
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
机构邮箱后(到账截止时间同出售截止时间,超时不予发送招标文件),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503 室。
6.3 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公告发布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
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 575-2 号建阳社区办公楼
联系人:张禹
联系电话:1851247427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布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508 室
联系人: 刘军
联系电话:0431-8173060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行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建阳街 575-2 号建阳社区办公楼
联 系 人:张禹
电 话:18343139800
电子邮件:4510142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布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大路 4848 号北方大厦 508 室
联 系 人: 刘军
电 话: 0431-81730606
电子邮件: 45101421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