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大同机电同比公司服务2024年11月公务用车年度保险
晋能控股大同机电同比公司服务2024年11月公务用车年度保险
询价单号 | RA241*****038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22 23:54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24 23:54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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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BN1546车辆保险 | 交强险(含车船费) | 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 1.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2.含车船税。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车损险 | 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 | 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车上司机责任险(15万元) | 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车上乘客责任险(10万元*4座) | 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
晋BN1546车辆保险 | 畅行保 | 人民保险或太平洋保险或平安保险 | 1 | 份 | 2024-12-05 | 车型为2011款斯巴鲁森林人2.5L,登记日期为2012年11月2日。 |
一、交货地址:山西大同市云冈区新泉街中央机厂同比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增值税,需开增值税专票。
2、报价时必须严格询单进行报价,核实清楚要求,若由于报价人要求不满足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责任,报价无效。
二、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项目所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经营范围允许。
2、供应商应无任何工商登记部门系统中显示的不良经营记录,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格文件在有效期内。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无不良记录或有重大违约行为,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三、付款方式:
我公司不提供预付款,供应商中选后开具全额发票挂账,我公司于1个月内支付乙方100%货款。供应商未按甲方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交货时间:按照询单要求时间。
五、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参与报名、报价供应商需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
六、中选方案:
1、公开寻源至少三家供应商报价无漏项按整包中选。
2、开标后报价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询单进展,积极对接,核价期间若在联机洽谈开始48小时内电话联系未回复、联机无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平台采购,可以不出具《澄清函》,顺延至满足技术要求的最低价格进行核价。
七、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何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他项目有其他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八、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电话及集团监督邮箱
1、 大同机电装备公司监督电话:0352-*******
2、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邮箱jnkgwzcgjd@163.com.
九、合同签订主体:
甲方:大同同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十、供应商中标后,需横向打印2份《成交通知书》并加盖公章,5日内到大同同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若出卖人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不能交付货物合同总价的0.5%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出卖人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出卖人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
2、出卖人延迟交货 15 日的,买受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3、出卖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事先征得买受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实际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所有实际损失。
一、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通用技术要求。
二、重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1.详见物料清单。
2.供应商可以提供应急出险服务。
3.为保证服务质量,公司要求供应商为中国人民保险或中国太平洋保险或中国平安保险。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认真阅读商务及技术条款,按要求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产品质量承诺书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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