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
中央空调改造招标公告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大成工程咨询公司受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HNDCZ-2016-01213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2.4 工程概况:总队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已投入使用了14年,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设备老化严重,经常出现故障,其中3号主机已于2015年进行了招标更换。根据2016年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安排,对总队机关中央空调1、2号主机及部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2.5 计划交货、安装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
2.7 投资概算:112.4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同样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自2013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一份同类工程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
3.5投标人所投产品要求为国内外一线品牌;
3.6投标人须出具空调系统设备制造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供货授权证明;一个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报名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3.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有效期内;(查询内容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4.3 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允许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制造商授予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供货授权;
(5)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办公地址:郑州市福元路1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纬五路西北角广汇国贸A1202
联 系 人:杨先生 冷先生
电 话:****-********
移动电话:13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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