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广播机房前端设备招标公告
中心广播机房前端设备招标公告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广播机房前端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HTMFZFCG (2016XJ)030号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委托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项目名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广播机房前端设备及清真寺大喇叭设备
二、项目编号:HTMFZFCG(2016XJ)030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民丰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包一:广播机房前端设备,包二:清真寺大喇叭设备
(2)采购预算:包一:330200元人民币,包二:170400元人民币(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详见询价文件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相关服务
(5)交货地点:按照业主要求
(6)交货日期:按照业主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必须到当地质检、工商、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等部门进行资质预审和备案,否则拒绝投标。
七、凡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2016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询价采购文件售价及领取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
拟参加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询价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十、投标保证金:包一:3000元人民币,包二:1500元人民币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1月15日之前到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十三、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十五、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民丰县博斯坦路东路1号
十六、联 系 人:张涛 电 话:****-******* 传 真:****-*******
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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