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综合用房目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生产综合用房目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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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目项目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GWZBJT-202411-0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招标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
有限公司洛川县供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电梯设备采购:
(002)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日电梯设备采购)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空调设备采购)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洛川县供电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洛川县供电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解放路
联系人:杜鹏
电话:13992141781
电子邮件:13992141781@q4.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
联系人:刘立雯
电话:18391583721
电子邮件:9499706048q4.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代业务
0304
第一章谈判公告
国网陕西延安洛川县供电分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GWZB JT--202411-08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洛川县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国网陕西
省电力有限公司洛川县供申分公司,并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竟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
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
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附件1:采购项目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
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
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
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
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木人所拥有的
权利权益。
3.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
、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
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ttD
s://c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
(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一供应商管理一资质能力核实一资质能力核实
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
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
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
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美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
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⑤)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应答人为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
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
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或其
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
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新机制”情形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
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m,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
”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
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m)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
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
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
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答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
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
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
,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
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
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
答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
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应答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
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不得选配洗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
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2)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
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3)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
人员。
(14)应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
(包括们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
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5)应答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应答
人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域者其应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应答人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
行办理应答事宜,不得相互串通应答。
(17)其他
3.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请在规定的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项日负责人邮箱949970604@q
com
,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
采购文件费用徽纳账户信息。。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
式激纳,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并街支行
账号:611301075013001542983.收款人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
司.转账时请各注“项目名称+文件费”
4.4注意事项:供应商填写并支付完成后,将报名登记表及文件购置费缴纳凭据扫描
件发送牵项目负责人邮箱(
949970604@qq.c0m),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向
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请及时查收。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战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2月02日09
时30分。
5.2应答文件提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50号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U盘现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人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洛川县供电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解放路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域南路东段50号
邮编:710000
联系人:刘立雯
电话:18391583721
电子邮件:949970604@qq.c0m
8.合规声明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顾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其他事项
木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限制投标保证金开具形式,可以银行汇款
银行保函、应答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陕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年度投标保证金(含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等方式开具。保险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项目投标保证保险
线上操作流程.do
10.权利声明
10.1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
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
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
定转载、使用木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
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项目一览表
200000
12000
单价承包
1

5577
5577
2

单价承包
55043
5504
4
台142652
4265
5

1
59874
5987
6

4062
4062
定E电量,0.19
静压≥80
(制冷

1
5531
531
静压≥100p
11

78/7
制热)

3
695
20865
额定耗电量≤0.6
静压≥10oP
9271
927
定E电量,≤0.85N
静压≥16OP
12
附件3:
应答人主动放弃投标项目明细表
应答人:
分标
分包
序号
分包名称
编号
编号
1
2
3
4
备注:
1,本表由应答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递交应答文件时同时递交此表(如有),但不得晚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对于应答人填写在此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包号,视为该应答人放弃参与相应包的投标,
在开启首轮报价时将予删除:对于应答人已购买但没有填写在此表中的包号,视为该应答
人参与相应包的投标,在开启首轮报价时予以公布:因投标人误填此表引起的误拆或误删
,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应答人:
(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综合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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