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26.9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26.9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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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 26.9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ZB20241115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 26.9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 26.9 MWp(直流侧),计划在徐州市下辖区县农户屋顶、公共设施
屋顶及农户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农户及设施约 870 个,使用面积约 23 万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 26.9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 26.9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
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1.3 如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五级及
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 2021 年~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
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业绩要求
投标提供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包括在施项目)至少 3 项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上述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
理。)。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
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
罚期间内;
(7)在最近 3 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主要)事故责任
的(以相关行发包人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
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 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
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材料: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如委托他人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 liuyun11@cgci.gt.cn,并电话告
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箱报名须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获取
平台: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将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进
行报名。本次招标须完成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平台网址
https://epp.sinomach.com.cn,平台技术支持电话(陈工 132 2906 1922)凡满足本公告规
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先在该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在平台帮助中心下载
操作指南,并按流程完成报名和缴费,本次招标文件获取费用 1500 元(壹千伍佰元整),收
款账户如下:(收款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款银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收款账号:
1100 6014 9012 0131 4779 7 ,付款备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获取费)规定时间内缴费完成
后即可在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国机集团
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指南涵盖了获取文件、缴费、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等所有线上操作流程,
投标人须严格按流程完成线上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丰台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七、其他
2.3.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容量 26.9 MWp(直流侧),计划在徐州市下辖区县农户屋顶、公共设施屋顶及农户
庭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农户及设施约 870 个,使用面积约 23 万平。
2.3.2 招标范围说明:
中设新能源徐州一期 26.9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承包模式。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屋顶或庭院租赁合同签约、所有手续办理
(含项目备案批复和并网申报及其他所有电网接入手续、电费结算手续办理、项目相关验收
文件/证件/报告等)、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勘察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如有)、设备材料
采购(除组件、逆变器外)、建筑和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
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
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招标人仅明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市区范围、规划容量,通过投标人对本合同的实施,
交付给招标人满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营运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要求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项目前期宣传、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可利用屋顶资源的筛选、确权、载荷确认(由
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签发载荷报告)、屋顶或庭院租赁合同签约、并网接入许可等全套手续
办理等项目前期工作。
(2)勘察设计:全部勘察设计工作,项目可利用屋顶的踏勘、载荷校验,接入点的踏勘、规
划,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由具有新能源设计资质的单位
编制出具本项目全部图纸。
(3)物资采购: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的全部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及相应备品备件的供货,
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并网柜、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支(桥)架、预埋管、接地母线、防雷接
地、监控(监测)系统、保护设备、光缆、消防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
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
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以及承担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光伏组件和
逆变器的设备采购及运输由招标人负责,属甲供物资。
投标人同时须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
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
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
(4)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并网箱、电网连接、接地等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
设备、保护设备、光(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全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
消防系统设备(如有)、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
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5)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工程、并网设备基础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以及与
本项目相关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复,绿化工程、消防工程(如
有)、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
关施工工作。
(6)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备案批复和
并网申报及其他所有电网接入手续、电费结算手续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质量监检、环评水保验收、水环保监理、监测、安全备案及
验收、社会稳定性、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含调度并网协
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变压器新装及增容手续
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
案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
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
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8)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安全生产责任险等)。
(9)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
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
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
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机中设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路 165 号
联 系 人:史宝军
电 话:010-89162697
电子邮件:shibj@cmecint.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金泽东路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联 系 人: 刘赟
电 话: 18310065299
电子邮件: liuyun11@cgci.g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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