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周庄萤石矿和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D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周庄萤石矿和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00 万元,招标人为航瑞氟硅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目山周庄萤石矿:设计开采规模 9×104t/a,开采方式地下开采,设计利用萤
石矿资源量为 43.22×104t,服务年限 5.4 年,其中基建期 1 年。设计开采的 3 个矿体,倾
角 20~35°,平均 25°,厚度 1.36~14.53m,平均 4.51m。本次设计新增基建工程量为 2089m。;
寺沟萤石矿:设计开采规模 10×104t/a,开采方式地下开采,设计利用资源量 135.88×104t,
服务年限 15 年,其中基建期 1.7 年,井巷基建工程量为 3095m。矿山所开采的区内 1 个萤
石矿体(Ⅰ号矿体)为倾斜的薄矿体,平均倾角 35°~42°,平均厚度 3.45m。本次设计新
增基建工程量为 3095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周庄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 (002)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周庄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投
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与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3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类别:矿业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备 5 年以上金属、非金属地
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且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
供带有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3.4 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采矿或矿建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5 年以上金属、非金
属地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2)项目安全负责人需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具有 5 年以上井
下工作经验;
(3)本项目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从事矿山工作 5 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
备且不少于 3 人,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必须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
业至少配备 1 人。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的任何证件或证书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
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上的投标人单位为准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为准或以投标
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且不得在其他
矿山兼职,提供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
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6 对投标人其他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以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较大及
以上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2)投标人当前在河南省未被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或行政处分
等限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3)本工程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同意除外),且中标人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交招标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
(4)投标人未列入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管部门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
具专项承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注:以标段划分前后顺
序为准,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
评审﹞。;
(002 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注册地要求:投
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参与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3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类别:矿业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备 5 年以上金属、非金属地
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且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
供带有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3.4 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采矿或矿建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5 年以上金属、非金
属地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2)项目安全负责人需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具有 5 年以上井
下工作经验;
(3)本项目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从事矿山工作 5 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
备且不少于 3 人,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必须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
业至少配备 1 人。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的任何证件或证书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
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上的投标人单位为准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为准或以投标
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且不得在其他
矿山兼职,提供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
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6 对投标人其他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以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较大及
以上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2)投标人当前在河南省未被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或行政处分
等限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3)本工程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同意除外),且中标人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交招标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
(4)投标人未列入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管部门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
具专项承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注:以标段划分前后顺
序为准,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
评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符合招标公告第 3 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往代理机构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建委院北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建委院北楼
七、其他
周庄萤石矿和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JD2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庄萤石矿和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航瑞氟硅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天目山周庄萤石矿:位于驻马店市确山县任店镇鄢庄村周庄组,设计开采规模 9×104t/a,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设计利用萤石矿资源量为 43.22×104t,服务年限 5.4 年,其中基建期 1
年。设计开采的 3 个矿体,倾角 20~35°,平均 25°,厚度 1.36~14.53m,平均 4.51m。
本次设计新增基建工程量为 2089m。
2)寺沟萤石矿:位于确山县竹沟镇四棵树村、陈楼村,设计开采规模 10×104t/a,开采方
式地下开采,设计利用资源量 135.88×104t,服务年限 15 年,其中基建期 1.7 年,井巷基
建工程量为 3095m。矿山所开采的区内 1 个萤石矿体(Ⅰ号矿体)为倾斜的薄矿体,平均倾
角 35°~42°,平均厚度 3.45m。本次设计新增基建工程量为 3095m。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2 个标段
一标段:周庄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
二标段:寺沟萤石矿施工总承包项目
2.3 质量要求:
一、二标段:合格
2.4 计划工期:
一标段:总工期 1460 日历天(4 年),其中基建工程工期 1 年,采矿工程工期 3 年;
二标段:总工期 1460 日历天(4 年),其中基建工程工期 1.7 年,采矿工程工期 2.3 年。
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容和施工招标答疑
纪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3.1 投标人注册地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企业资质要求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一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
参与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3.3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专业类别:矿业工程)且注册证书上注明的聘用单位名称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本项目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具备 5 年以上金属、非金属地
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且具有矿山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
供带有担任项目经理的合同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3.4 其他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采矿或矿建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 5 年以上金属、非金
属地下矿山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2)项目安全负责人需取得金属非金属矿山专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具有 5 年以上井
下工作经验;
(3)本项目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从事矿山工作 5 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非煤矿山
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按不少于从业人数的百分之一配
备且不少于 3 人,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4)本项目必须配备具有采矿、地质、测量、机电等矿山相关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每个专
业至少配备 1 人。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的任何证件或证书的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
的,以缴纳的养老保险上的投标人单位为准或以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为准或以投标
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必须是投标人企业的正式职工,不得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临时人员,且不得在其他
矿山兼职,提供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
近三年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 年)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清算,
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3.6 对投标人其他的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以及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较大及
以上工程质量、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2)投标人当前在河南省未被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或行政处分
等限制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3)本工程所有人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和招标人同意除外),且中标人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交招标人保管,直至工程竣工。
(4)投标人未列入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
(5)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管部门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
具专项承诺。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注:以标段划分前后顺
序为准,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
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8:0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 17:30 时,到代理机构:河南金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
建委院北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
4.3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符合招标公告第 3 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往代理
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建委院北楼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建委院北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航瑞氟硅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确山县任店镇
电 话:王先生
联 系 人:15716787268
代理机构:河南金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建委院北楼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610526
9.监督信息:
监督人: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6-299991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航瑞氟硅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确山县任店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716787268
电子邮件:hrfgk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396-2610526
电子邮件: 5981240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