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工程指挥部钢轨、道岔、扣件、减振垫浮置板、钢弹簧浮置板、轨枕、挡车器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NNZ-2016-03
1.邀请招标条件 本次邀请招标项目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正线轨道铺设及心圩车辆段轨道铺设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规划》(2009~2016年)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本次邀请招标的招标牵头人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工程指挥部;使用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机电2工区项目部、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机电5工区项目部。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正线轨道铺设及心圩车辆段轨道铺设轨道工程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邀请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3《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2.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01标段施工范围:线路设计起点(CK0+360)~CK17+318.093(金湖广场站大里程端设计终点)正线及配线(含心圩车辆段出入线整体道床地段,安吉客运站处与2号线相接的联络线)的轨道系统,科园大道站、秀林路站、燕州路站铺轨基地(暂定)的建设。正线轨道与心圩车辆段轨道的设计分界(即整碎分解点)位于:右YCCK1+290.000,左ZCCK1+280.205。另注意U型槽内钢轨应向U型槽外延伸3m,以避免接头位于整碎分界点处。其余道床、扣件等轨道设备的分界点仍在U型槽终点。 正线轨道在安吉客运站与2号线联络线轨道的设计分界位于与2号线正线相接道岔岔后25m轨缝处。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正线轨道铺设及心圩车辆段轨道铺设轨道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满足招标采购条件。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正线轨道铺设工期为12个月,开工时间为2017年05月01日。 3.2招标编号: CRCC-NNZ-2016-03 3.3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施工总承包01标 3.4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共分为14个包件,其中: 钢轨为一个包件,包件号为:GG-01; 道岔、交叉渡线、岔枕、转辙机(含锁闭装置)及转辙机安装装置打包为一个包件,包件号为:DC-01; 扣件部分及夹板材料,共分为五个包件,包件号分别为:KJ-01、KJ-02、KJ-03、KJ-04、KJ-05; 减振垫浮置板、钢弹簧减震浮置板共分为四个包件,包件号分别为:FZB-01、FZB-02、FZB-03、FZB-04; 轨枕分为两个包件,包件号分别为:GZ-01、GZ-02; 挡车器为一个包件,包件号为:DCQ-01。 招标人不限制投标人对包件数量的投标。具体招标物资内容详见下表1-6 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 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1
包件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GG-01 | 1 | 钢轨 | 60kg/mU75V 25m/根 | 吨 | 4743 | 2000 | 钢轨含有孔与无孔两种,根据施工现场需求进行打孔(需打孔时招标人提前提报计划)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并且单价不变。 | 2 | 钢轨 | 50kg/mU71Mn 25m/根 | 吨 | 868 | 3 | 异型轨 | 60~50kg/m异型钢轨 6.25m/根 | 吨 | 1.3 |
GG-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生产和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工程提出的技术标准(用户需求书规定的)要求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真实合法的授权书);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供货商应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提供的材料是专为本项目生产的、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为确认供货商的产品设计、生产及质量控制能力,确保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可靠性,供货商必须具有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业绩,同型产品应在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中已安全使用; 5.生产认证要求: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铁路用U75V及U71Mn钢轨的CRCC认证证书; 6. 生产厂应建立符合GB/T19001-2008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对每一根钢轨,生产厂都应建立可追溯的质量档案; 7.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招标文件发售时的最近五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无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8.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货商;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应产品近三年(每年至少一份)由“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且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其他相关要求。 南宁轨道交通3号01标 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2
包件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参照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DC-01 | 1 | 道岔(含岔枕) | 60kg/m钢轨 9号单开道岔(正线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5 | 组 | 20 | 2000 | 道岔(渡线)报价时应含对应配套岔枕、道岔(渡线)与岔枕及转辙机安装所需全部连接件及橡胶件等;转辙机(含锁闭装置)及转辙机安装装置单独报价,但道岔(渡线)、岔枕、转辙机安装装置及锁闭装置应集成配套供应;所报价格应包含不限于道岔(渡线)、岔枕、转辙机(含锁闭装置)及转辙机安装装置的服务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由材料(设备)原因所造成的安装问题。道岔(渡线)供应商投标时需同时提供岔枕、转辙机(含锁闭装置)及转辙机安装装置生产厂的企业资质,并质量标准能够满足本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中相关要求。 | 2 | 渡线(含岔枕) | 60kg/m钢轨 9号 5m间距交叉渡线(正线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6 | 组 | 1 | 3 | 道岔(含岔枕) | 60kg/m钢轨 9号单开道岔(车辆段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5 | 组 | 1 | 4 | 道岔(含岔枕) | 50kg/m钢轨 7号单开道岔(车辆段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8 | 组 | 28 | 5 | 渡线(含岔枕) | 50kg/m钢轨 7号 5m间距交叉渡线(车辆段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9 | 组 | 2 | 6 | 转辙机(含安装装置) | ZD6-D型(车辆段 与50-7号单开道岔28组配套使用) | 套 | 28 | 7 | 转辙机(含安装装置) | ZD6-D型(车辆段 与50-7号交叉渡线2组配套使用) | 套 | 8 | 8 | 转辙机安装装置及锁闭装置 | 三相交流电液转辙机ZYJ7+SH6(正线 与60-9号单开道岔21组配套使用) | 套 | 各42 | 9 | 转辙机安装装置及锁闭装置 | 三相交流电液转辙机ZYJ7+SH6(正线 与60-9号交叉渡线1组配套使用) | 套 | 各8 |
DC-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生产和供应本项目所需、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工程提出的技术标准(用户需求书规定的)要求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真实合法的授权书); 2.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生产厂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属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供货商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提供的材料是专为本项目生产的、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为确认供货商的产品设计、生产及质量控制能力,确保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可靠性,供货商必须具有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业绩,同型产品应在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中已安全使用; 5. 投标主要物资道岔(渡线)须具有有效的“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时速120km及以下整组道岔、时速120km及以下高锰钢辙叉的CRCC认证证书; 6. 所投道岔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整组道岔及高锰钢辙叉由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7. 供货业绩要求:所投道岔制造商须具有近三年地铁线路道岔的生产供货业绩(至少2个含50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也须具有近三年道岔供货业绩(同前述)。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 8.道岔集成的岔枕、道岔转辙机(含锁闭装置)、转辙机安转装置允许外购。外购岔枕资格要求:混凝土岔枕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若所投混凝土岔枕制造商所属行政区域内政府部门不再核发该证,则投标人须提供政府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商应有一般线路生产许可证,本工程采用的预应力混凝土岔枕的型式尺寸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的规定并采用适当方法及量具进行检测;外购的道岔转辙机(含锁闭装置)、转辙机安转装置资格要求:转辙机必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的权威机构的认证和质量检测,并有相应的证书; 9.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在招标文件发售时的最近五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无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0.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货商;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应产品近三年(每年至少一份)由“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且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其他相关要求。 南宁轨道交通3号01标 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3 包件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参照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KJ-01 | 1 | 扣件 | 双层非线性减振扣件;参照图号:03000-C-DC-01-021 | 套 | 13165 | 1000 | 含全部配套配件,所提供图号仅供参考以正式施工图为准且单价不变。 | KJ-02 | 1 | 扣件 | DTⅥ2(正线部分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套 | 80000 | 2000 | KJ-02包件(DTⅥ2扣件)所含内容包括除:8号轨距垫;10号轨距垫 ;弹性垫板Ⅰ;弹性垫板Ⅱ;尼龙套管;外的其他全部配套配件。 | KJ-03 | 1 | 扣件 | DTⅥ2(正线部分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套 | 39222 | 2000 | KJ-03包件(DTⅥ2扣件)所含内容包括除:8号轨距垫;10号轨距垫;弹性垫板Ⅰ;弹性垫板Ⅱ;尼龙套管;外的其他全部配套配件。 | 2 | 扣件 | Ⅱ型检查坑扣件(车辆段检查坑部位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4 | 套 | 218 | KJ-03包件(Ⅱ型检查坑扣件)所含内容包括除:8号轨距垫;10号轨距垫;橡胶垫板Ⅰ;橡胶垫板Ⅱ;尼龙套管T25;外的其他全部配套配件。但含配套螺母罩等。 | 3 | 扣件 | DJK5-1(车辆段库内使用);参照图号:03000-C-DC-01-013 | 套 | 5230 | KJ-03包件(DJK5-1扣件)所含内容包括除:8号中间轨距垫;10号中间轨距垫;垫下弹性垫板;板下弹性垫板;尼龙套管Ⅰ;外的其他全部配套配件。但含配套螺母罩等。 | 4 | 扣件 | 弹条Ⅰ型扣件60kg/m钢轨用(车辆段碎石道砟部位使用);符合标准TB/T1495.2-92 | 套 | 4556 | KJ-03包件(弹条Ⅰ型扣件60kg/m钢轨用)所含内容包括除:尼龙挡板座;橡胶垫板;外的其他全部配套配件。 | 5 | 扣件 | 弹条Ⅰ型扣件50kg/m钢轨用(车辆段碎石道砟部位使用);符合标准TB/T1495.2-92 | 套 | 11376 | KJ-03包件(弹条Ⅰ型扣件50kg/m钢轨用)所含内容包括除:尼龙挡板座;橡胶垫板;外的其他全部配套配件。 | 6 | 鱼尾夹板 | 与60kg/m钢轨配套(正线使用) | 套 | 192 | 含配套螺栓、垫圈等全部配套配件,生产厂应具有冻结接头生产能力。 | 7 | 鱼尾夹板 | 与50kg/m钢轨配套(车辆段使用) | 套 | 541 | 含配套螺栓、垫圈等全部配套配件,生产厂应具有冻结接头生产能力。 | 8 | 鱼尾夹板 | 与60kg/m钢轨配套(车辆段使用) | 套 | 112 | 含配套螺栓、垫圈等全部配套配件,生产厂应具有冻结接头生产能力。 | 9 | 异型夹板 | 与60-50kg/m异型钢轨配套(车辆段使用) | 套 | 4 | 含配套螺栓、垫圈等全部配套配件 | KJ-04 | 1 | 弹性垫板Ⅰ | 聚酯弹性体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个 | 119222 | 1000 | 与DTⅥ2扣件配套使用 | 2 | 弹性垫板Ⅱ | 聚酯弹性体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个 | 119222 | 与DTⅥ2扣件配套使用 | 3 | 垫下弹性垫板 | 聚酯弹性体/橡胶垫板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3 | 个 | 5230 | 与DJK5-1型扣件配套使用 | 4 | 板下弹性垫板 | 聚酯弹性体/橡胶垫板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3 | 个 | 5230 | 与DJK5-1型扣件配套使用 | 5 | 橡胶垫板Ⅰ | 橡胶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4 | 个 | 218 | 与Ⅱ型检查坑扣件配套使用 | 6 | 橡胶垫板Ⅱ | 橡胶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4 | 个 | 218 | 与Ⅱ型检查坑扣件配套使用 | 7 | 橡胶垫板 | 橡胶 符合TB/T1495.2-92标准 | 个 | 4556 | 与弹条Ⅰ型扣件60kg/m钢轨配套使用 | 8 | 橡胶垫板 | 橡胶 符合TB/T1495.2-92标准 | 个 | 11376 | 与弹条Ⅰ型扣件50kg/m钢轨配套使用 | KJ-05 | 1 | 8号轨距垫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个 | 119222 | 500 | 与DTⅥ2扣件配套使用 | 2 | 10号轨距垫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个 | 119222 | 与DTⅥ2扣件配套使用 | 3 | 尼龙套管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2 | 个 | 238444 | 与DTⅥ2扣件配套使用含配的套封堵盖 | 4 | 8号轨距垫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4 | 个 | 218 | 与Ⅱ型检查坑扣件配套使用 | 5 | 10号轨距垫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4 | 个 | 218 | 与Ⅱ型检查坑扣件配套使用 | 6 | 尼龙套管T25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4 | 个 | 436 | 与Ⅱ型检查坑扣件配套使用含配的套封堵盖 | 7 | 8号轨距垫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3 | 个 | 5230 | 与DJK5-1型扣件配套使用 | 8 | 10号轨距垫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3 | 个 | 5230 | 与DJK5-1型扣件配套使用 | 9 | 尼龙套管Ⅰ | 玻纤增强聚酰胺66 参照图号:03000-C-DC-01-013 | 个 | 10460 | 与DJK5-1型扣件配套使用含配的套封堵盖 | 10 | 尼龙挡板座 | 符合TB/T1495.2-92标准 | 个 | 9112 | 与弹条Ⅰ型扣件60kg/m钢轨配套使用 | 11 | 尼龙挡板座 | 符合TB/T1495.2-92标准 | 个 | 22752 | 与弹条Ⅰ型扣件50kg/m钢轨配套使用 |
KJ-01、KJ-02、KJ-03、KJ-04、KJ-05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生产厂家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 供货商应具备相应供货产品的生产能力,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提供的材料是专为本项目生产的、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为确认供货商的产品设计、生产及质量控制能力,确保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可靠性,供货商必须具有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业绩,同型产品应在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中已安全使用。减振降噪材料及产品应具有权威检测机构的室内和现场测试报告; 5.接头夹板生产厂应建立符合GB/T19001-2008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 6.接头螺栓与螺母生产厂应建立符合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标准规定的质量保证体系; 7. 扣件(含配套配件): 7.1铁件、尼龙件供货厂家必须具有III型弹条、尼龙(包括轨距块和套管)的CRCC认证,其它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需经过招标人特别认可; 7.2扣件各零部件应成批交货,出厂前由制造厂的质量检查部门进行各项出厂检查,用户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制造厂提交的产品进行复查; 7.3每批产品未能通过检验,则该批产品拒收,除非能提供100%的检查; 7.4扣件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u 工厂初次投产时 u 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u 正常生产每满一年 u 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u 国家监督抽查时 u 用户提出异议时 7.5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代表有权对产品进行厂内抽检,并对供货商的扣件各零部件制造方法和试验结果进行技术确认; 7.6招标人有权要求对任意一批扣件的零部件进行随机抽样并送交第三方进行检验,对抽验不合格的零部件批次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7.7在质保期内,供货商应负责更换由于厂家原因造成的不合标准的扣件零部件; 7.8生产厂家应在投标中向招标人提出质量保证承诺,在扣件使用期限内不能出现制造原因或生产厂漏检造成的零部件缺陷,应明确承诺产品售后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7.9铁件由供货厂家集中成套供应,厂家必须有国家、行业认证证书;铁件、聚酯垫板、尼龙件供货商应具有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内(不含港澳台)3条及以上已开通正式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供货业绩(且线路不位于同一个城市),并且其中1条线开通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需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开通运营业绩及业主运营方使用情况证明);投标人必须负责对扣件各零部件进行公差尺寸的配合,确保施工安装过程中公差配合满足相应要求; 7.10投标中应对橡胶件、尼龙件、聚酯弹性体等的使用寿命期提出明确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11供货商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五年来轨道交通项目供货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用户证明或者运营证明,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7.12扣件铁件部分投标人需为弹条生产商,扣件系统铁件部分按套集成供货。 8.双层非线性减震扣件: 8.1减振扣件包括轨下弹性垫板、上铁垫板、中间弹性层、下铁垫板及铁垫板下绝缘缓冲垫板等全部配件; 8.2减振扣件应为成熟的专利设计,不得仿造。供货商应具有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内(不含港澳台)3条及以上已开通正式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供货业绩(且线路不位于同一个城市),并且其中1条线开通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需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开通运营业绩及业主运营方使用情况证明)。该扣件未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缺陷,且具有业主运营部门出具的使用情况证明; 8.3减振扣件的产品设计应经过轨道设计单位的确认; 8.4减振扣件的主体结构应在工厂预装为一体,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可靠性; 8.5所供减振扣件的合格率应为100%,并按用户需求书中(正线部分)“4.4.2主要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做出相关标志,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保证书,使用及养护维修说明书; 8.6环境振动验收标准按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进行验收; 8.7对本技术要求若有不能满足之处,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最终由招标人决策解决方案或是否采纳; 8.8供货方需提供减振扣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减振扣件的专利证明书。 2) 提供针对本工程的经过设计单位确认的减振扣件制造图。 3) 提供产品的结构图、工艺图、使用原材料的品牌与标准、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等图纸和文件。 4) 提供产品的详细的理论分析及计算报告,并通过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指定的强审单位的审查。 5) 提供工程应用实例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6) 提供必要的室内试验或同类工程现场测试报告。 7) 招标人认为需要的与本工程减振扣件相关的其它资料,供货方有提供并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9.样品要求:KJ-01包件需提供1套样品,KJ-02包件需提供2套样品,KJ-03包件扣件部分需提供2套样品,KJ-04、KJ-05包件均需提供2套样品;所投样品均需标注投标人名称; 10.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货商; 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应产品近三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且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其他相关要求。 南宁轨道交通3号01标 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4
包件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参照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FZB-01 | 1 | 减振垫浮置板 | 高等减振地段(正线部分)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2 | Km | 1.475 | 1000 | 减振垫浮置板含封堵、密封等全部配套配件;钢弹簧浮置板含除钢筋、混凝土以外的达到验收标准的所有配套配件,报价时参照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初步设计图,如与施工图不一致按照实际需求供货,但价格不变。 | FZB-02 | 1 | 减振垫浮置板 | 高等减振地段(正线部分)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2 | Km | 1.475 | 1000 | FZB-03 | 1 | 钢弹簧减震浮置板 | 特殊减振地段(正线部分)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3 | Km | 4 | 2000 | FZB-04 | 1 | 钢弹簧减震浮置板 | 特殊减振地段(正线部分)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3 | Km | 3.9 | 2000 |
FZB-01、FZB-02、FZB-03、FZB-04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投标物资符合企业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 供货商应具备相应供货产品的生产能力,在本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提供的材料是专为本项目生产的、全新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为确认供货商的产品设计、生产及质量控制能力,确保供货质量的稳定性及可靠性,供货商必须具有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的业绩,同型产品应在国内运营轨道交通中已安全使用。减振降噪材料及产品应具有权威检测机构的室内和现场测试报告; 5.减震垫浮置板: 1) 减振垫应为成熟的专利或专有设计,不得仿造,且所采用的专利或专有设计应具有工程应用实例。供货商应具有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内(不含港澳台)3条及以上已开通正式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供货业绩(且线路不位于同一个城市),并且其中1条线开通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需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开通运营业绩及业主运营方使用情况证明); 2) 所供减振垫的合格率应为100%,并按经过设计确认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做出相关标志,出具质量证明书、质量保证书,铺设施工、使用及养护维修说明书; 3) 减振垫的整体构造及性能指标应根据本工程的相关条件进行设计,确保满足安全性、耐久性及减振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经本工程轨道系统设计单位的确认; 4) 供货商应在浮置板道床的施工过程中配合、指导轨道铺轨单位完成减振垫浮置板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该工程验收合格; 5) 验收标准按照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进行验收; 6) 减振垫供货还应包括现场铺设所需的搭接、封边、固定及其它相关辅料; 6. 钢弹簧浮置板: 6.1 应为成熟的专利或专有设计,不得仿造,且所采用的专利或专有设计应已有工程应用实例。供货商应具有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内(不含港澳台)3条及以上已开通正式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供货业绩(且线路不位于同一个城市),并且其中1条线开通运营时间不少于3年(需附供货合同、竣工验收证书、开通运营业绩及业主运营方使用情况证明)。 6.2 供货方需提供钢弹簧浮置板系统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针对本工程的经过设计单位确认的浮置板系统(含各零部件)设计、安装图纸和文件; 2)隔振器的静刚度、阻尼比参数,以及制造图、工艺图、使用原材料的品牌与标准、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等图纸和文件; 3)浮置板系统的详细的理论分析及计算报告,并通过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指定的强审单位的审查。对涉及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计算,在招标人、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指定的强审单位提出要求时,供货方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及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招标人、设计单位和招标人指定的强审单位在必要时使用其它计算程序进行检算; 4)提供必要的室内试验或同类工程现场测试报告(采用相同结构的隔振器); 5)提供浮置板系统及零部件的维修手册; 6)提供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备品备件; 7)招标人认为需要的与本工程钢弹簧浮置板系统相关的其它资料,供货方有提供并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8)提供工程应用实例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 7.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货商; 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应产品近三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且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其他相关要求。 南宁轨道交通3号01标 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5
包件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GZ-01 | 1 | 轨枕 | 预应力长轨枕(正线中等减震地段使用) | 根 | 23549 | 1000 | 报价时参照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初步设计图,如与施工图不符按照实际需求供货;尼龙套管由招标人提供,轨枕生厂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代接收、保管并安装,但价格不变。 | 2 | 轨枕 | 预应力长轨枕(正线高等减震地段铺设减震垫浮置板使用) | 根 | 2596 | 3 | 轨枕 | 薄型短轨枕(正线特殊减震地段,铺设钢弹簧浮置板使用) | 根 | 13904 | 4 | 轨枕 | 新Ⅱ型混凝土枕(车辆段使用) | 根 | 3983 | 5 | 轨枕 | 混凝土短轨枕(车辆段库内,与DJK5-1型号扣件配套使用) | 根 | 2615 | 6 | 轨枕 | 60kg/m钢轨弹性支撑块(车辆段Ⅱ型检查坑部位使用) | 根 | 218 | GZ-02 | 1 | 轨枕 | 预应力长轨枕(正线中等减震地段使用) | 根 | 23549 | 1000 | 报价时参照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初步设计图,如与施工图不符按照实际需求供货;尼龙套管由招标人提供,轨枕生厂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代接收、保管并安装,但价格不变。 | 2 | 轨枕 | 预应力长轨枕(正线高等减震地段铺设减震垫浮置板地段使用) | 根 | 2596 | 3 | 轨枕 | 薄型短轨枕(正线特殊减震地段,铺设钢弹簧浮置板使用) | 根 | 13904 | 4 | 轨枕 | 新Ⅱ型混凝土枕(车辆段使用) | 根 | 3983 | 5 | 轨枕 | 混凝土短轨枕(车辆段库内,与DJK5-1型号扣件配套使用) | 根 | 2615 |
GZ-01、GZ-02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投标物资符合企业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 区间预应力混凝土枕生产商应有新II型枕生产许可证; 4.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货商;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 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应产品近三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且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其他相关要求。 南宁轨道交通3号01标 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6 包件号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参照图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DCQ-01 | 1 | 挡车器 | 液压缓冲滑动式车档(正线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4 | 个 | 3 | 500 | 含安装及全部配套配件,报价时参照南宁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科园大道-平乐大道)初步设计图,如与施工图不符按照实际需求供货,但价格不变。 | 2 | 挡车器 | 液压缓冲滑动式车档(车辆段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4 | 个 | 4 | 3 | 挡车器 | 库外固定液压式车档(车辆段使用) | 个 | 3 | 4 | 挡车器 | 库内摩擦式车档(车辆段使用) 参照图号:03000-C-DC-01-025 | 个 | 22 |
CD-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投标物资符合企业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 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的行业除外,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 厂家投标时,需提供针对本工程的经过设计单位确认的产品的制造图、工艺图,方可投标。中标后,需提供建设单位上述图纸及使用原材料的品牌与标准、产品的出厂检验标准、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等图纸和文件; 4. 生产厂商需具有国家级铁路调速安全设备计量认证资质; 5. 车挡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防腐有效期为10年; 6.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的供货商;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其他要求:需提供相应产品近三年由“铁道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且满足第六章用户需求书中其他相关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物资招标计划一览表1-6”。 5.投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3号金禾宫大酒店(具体房间号见宾馆大堂通知)持相关证明材料:投标申请表(见附件)、单位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购标书款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 年11月28日 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月28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3号金禾宫大酒店10楼小会议室(具体房间见宾馆大堂通知)。 6.2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上午10:00时整。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的以及投标文件的制作不符合相应规定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牵头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01标工程指挥部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金湖南路39号3楼金禾宫大酒店旁 联 系 人: 关 川 电 话: 151*****585 电 子 邮 件: ********0@qq.com">********0@qq.com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 投标项目名称 | 企业性质 | 招标编号 | 投标包件 | 投标内容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委托人 | 投标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传真电话 | 单位网址 | 电子邮箱 |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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