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招标公告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2027届新生校服订做项目将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校服生产商参与,现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投标具体要求
一、招标文件号
ZZSDSSBZX2024.NO.2024号
二、招标项目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2024-2025学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学生家庭自筹
四、资质要求
1.企业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服装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拥有自主商标。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五、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递交投标书时须提供服务承诺书和下列证明材料原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2024年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
4.近三年无失信证明(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
5.近两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授权人在所授权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以上材料供采购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过审查后,符合投标资格的企业方可参与投标。
六、递交标书时间
2024年12月10日(截至下午18:00,投标文件须一正两副)
七、递交标书地点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家长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夏老师 158*****232
李老师 182*****965
八、样衣考察时间
投标企业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将设计样衣送到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家长学校办公室。
九、竞标地点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实验楼四楼会议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采购方招标方式
在保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条件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递交投标书,同时准备5分钟PPT形式的展示。采购方选用组织根据供应商展示的企业资格、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公开筛选出不少于6家供应商,被筛选出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与评比,由选用组织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请各供应商熟悉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服装的数量及质量要求
1.招标校服的数量
(1)学生校服数量500套。
(2)每套校服包括夏季运动装2套,春秋运动装2套,冬季冲锋衣、加绒裤子1套)。
(3)中标企业须向2027届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费赠送校服。
2.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面料的各项含量指标、技术要求和服装制作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执行,即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并参考T/HEEIA 0002-2022《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团体标准。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明标识”。校服供应和验收应确保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具体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执行的产品标准,安全类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非必要)。每件校服应在侧缝处缝制包含前三项内容的耐久性标签,应在合格证上体现以上所有内容,并以吊牌、资料或包装袋等形式提供。严禁衣领处缝制任何标签。
4.供应商要严格执行质量检验。校服生产企业要按合同约定生产供应校服。采购方在接收校服时,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至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的检验机构)进行专业检验,并取得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处理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如发现规定或要求有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及时予以答复,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均为无效。根据需要,该书面答复内容同时分发给其他投标人,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有质疑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提出;采购方应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疑。
五、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采购方根据需要,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视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采购方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方是否收到补充、修改文件。
3.采购方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方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以资质为重要依据)。
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资质要求、供货能力、供应商方案说明、产品的展示、产品的价格、商品规格要求、外观内在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以及其他要求等内容作出响应。
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涵盖服装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拥有自主商标);
(2)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注册资金证明;
(3)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2024年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
(5)近三年无失信证明(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
(6)近两年无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在所授权公司缴纳社保证明);
(8)服务承诺书。
4.投标单位必须按本须知的内容提交投标文件,且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内容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须提交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名。
6.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七、关于投标企业样衣和报价的说明
1.采购方选用组织评选出不少于3家供应商按商品清单提供的样衣中标后要进行封存,用于中标单位进行大规模生产的样衣。作为企业后期校服生产的检验标准。
2.供应商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供应商报价指商品运送到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包括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等。
八、中标流程
1.采购方选用组织评选出6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企业请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点前到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实验楼四楼参加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通过抽签确定5分钟PPT形式的展示顺序,根据抽签结果进行现场展示,采购方选用组织根据投标人现场展示筛选出3家供应商。
3.采购方选用组织评选出的3家供应商须提供自己生产的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采购方选用组织对供应商提供的校服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进行评比,然后进行投票,得票最多的供应商即为中标企业。如得票数最多的为两家以上,采购方选用组织对得票数一样且最多的供应商重新进行投票,最终确定票数最多的供应商为中标企业。
九、合同签订
1.中标企业中标后,采购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无异议,中标结果自然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确有违反招投标规定的,按废标处理。
2.公示中标企业无异议后,中标企业与采购方签订生产合同,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第三部分 采购合同
招标文件号:ZZSDSSBZX2024.NO.2024号
合同号:2024.NO.2024
甲方(需方):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
乙方(供方):
甲方对2027届学生校服加工业务向社会公开招标。为使甲、乙双方能够更好地按照招标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招标采购结果,达成本合同。
一、履约范围
郑州市第四十八中学2027届学生校服加工业务属本合同的履约范围。
二、产品名称、款号、单位、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 产品名称 | 款号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1 | 短袖polo | 件 | ||||
2 | 夏季长裤 | 条 | ||||
3 | 运动上衣 | 件 | ||||
4 | 运动长裤 | 条 | ||||
5 | 冲锋衣 | 件 | ||||
6 | 加绒裤子 | 件 | ||||
总计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备注:最终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三、履约方式
1.质量:以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GB*****和GB/T*****等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纤维检验局制定的《学生服装面料及服装通用技术规范》为准。
2.交货时间: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3.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标准验收合格后,在甲与乙方商定的时间内,甲方按照《中小学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中的第八条协商进行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指导乙方按招标规定签订的学生装执行合同。
(2)在不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下,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3)建立校服质量跟踪制度,采取调查、询问、访问、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不定期对乙方生产加工的校服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不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但如乙方有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有权查处。
(5)甲方有权对与乙方签订的校服的定购合同进行监督履行,参与验收检查。
(6)对验收、检查不合格的校服,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厂,合法经营。
(3)必须按招标规定的布料、款式及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GB*****和GB/T*****等国家标准和河南省纤维检验局制定的《学生服装面料及服装通用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定做学生装。
(4)加工生产的校服必须按公布的中标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价格。
(5)积极践行爱心助学公益事业,免费为2024级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提供。
(6)负责校服的运输、装卸和调换。
五、校服备货库存:
1、校服属于定制品,为了满足调换及增补等售后需求,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订单数 10 %的备货。
2、为了控制库存合理性,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需要提供准确需求:招生人数、在校生补货计划、校服配置单及备货要求等。
六、奖励与处罚
1.对乙方按合同规定销售的校服经征求学生、学生家长意见反映较好,在下期参与投标时可给予适当优惠条件。
2.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该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伍万元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购置布料、辅料达不到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GB*****和GB/T*****等国家标准及河南省纤维检验局制定的《学生服装面料及服装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生产粗制滥造的;
(2)擅自将校服转包或与其它企业联系合作生产的;
(3)擅自调整服装款式、提高价格的;
(4)与学校私自签订超过中标期限的校服的加工生产合同的;
(5)扰乱校服的加工生产市场,不按中标的校服的类别进行生产的;
(6)不按合同,逾期交货的;
(7)经考核不合格或被书面有效投诉三次的;
(8)有其它违规现象的。
七、合同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条款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
九、招标书中的内容、招标会议记录内容与本《合同》相互关联,不可分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争议解决法院为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每份合同效力相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它补充事项:
1.
2.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说明:此合同上的内容条款是政府采购通用的条款。对于具体不同的采购项目,合同的双方还可以增加更详细的条款,增加的条款作为此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标签: 学生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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