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村六组庄圩100亩土地招标公告
苗圃村六组庄圩100亩土地招标公告
西安丰镇苗圃村土地承包到期,受西安丰镇苗圃村委会委托,宝应县产权交易所决定对该土地进行招标。
一、出让方承诺:本出让方将持有的标的公开出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公开发布承包经营权出让信息,并委托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为如下承诺:
1、本项目经营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项目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监管方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二、项目介绍:苗圃村六组承包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苗圃村六组庄圩口,面积约100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四至①面圩东至东圩河交界圩,南至苗东圩以北,西至水泥路向东,北至生产河以南,面积约35亩;②河北圩东至四组交界圩向西,南至村庄以北,西至老学校交界圩向东,北至生产渠交界圩以南,面积约20亩;③东边水泥渠向西,西边生产河向东,南边生产河向北,北边生产渠向南,面积约45亩。承包期限为6年,从2016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9日止。该项目明标明投,竞标底价700元/亩年;中标价之外收取农田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费30元/年.亩。承包用途:种植稻麦或高效农业设施 。交款方式:在合同签订时交清最后一年的承包款及服务费;从2017年起,每年的6月10日前交清当年的承包金,承包款及服务费以此类推。若超期不交作为乙方单方违约。具体详情以现场勘查为准。
三、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登记时需缴纳报名材料费200元,保证金2万元。报名时间及地点为:2016年11月3日中午12:00-2016年11月10日中午12:00时,在宝应县西安丰镇农经中心报名。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交易规定返还。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当意向受让方办理有效受让登记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当项目公告期满产生竞价后,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履行后续竞价登记程序的;(3)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因各竞买方均不举牌应价导致最终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能按规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四、竞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11月11日上午10:00在宝应县西安丰镇南舍村村部会议室,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费、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参加竞标,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竞标。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填写《意向受让方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报名费、保证金直接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退,保证金不计利息,鉴证费按标的计算。
2、报名者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参加竞标,按弃权处理。
3、中标者必须于2016年11月12日下午5:00 前将合同余款交到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账户内,否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4、鉴证费由中标人承担,鉴证费收取比例为总合同款的0.5%。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 西安丰镇苗圃村村委会。
6、本公告在宝应三农信息网(http://www.bynjw.com)同时发布。
7、报名材料费、保证金和竞价第一笔合同款交纳账户:开户名:宝应县艳阳天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宝应农商银行;账号:****************069578。
8、免责条款:受让方应该在参加交易前自行对项目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以及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项目所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不为出让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报名联系人:徐慧 186*****323 吕永銮 ****-********
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所
2016年11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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