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质疑人:广西栋才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2号楼十七层1708号办公室
联系人:覃议锋 电话:156*****302 邮箱:/
我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0时40分收到贵公司以中国邮政邮寄方式送达的关于G219国道暨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标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FCZC2024-J1-******-JGJD)质疑函原件,该项质疑事项涉及评审环节工作,我公司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19日重新组织了本项目的原谈判小组开展质疑答复意见工作。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项目采购文件P20“(七)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预算价的80%时,有可能影响货物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如近期类似成功项目的成本清单、可行可靠的利润分析表等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视作该供应商报价影响货物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其竞标无效。”之规定质疑评委的公正性,目的性,以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应更改成交结果或废除结果。
质疑答复处理意见:经原谈判小组复核,评审结果无效。我公司拟将结果报防城港市财政局后重新开展该项目采购活动,请贵公司关注后续相关公告事宜。
感谢你司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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