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便携式移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便携式移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便携式移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便携式移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00)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及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环境气体应急检测报警仪 | 1 | 台 |
2 | 全自动便携式紫外测油仪 | 1 | 台 |
3 | 便携式水质多参数仪 | 1 | 台 |
备注:更多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四、采购方式:询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及项目分包。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格式自拟)。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六)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等(须盖公章);
(七)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4)。
八、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招标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4年11月22日18时前提交或邮寄至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广场路43号,收件人:陆工;电话:0775-*******)。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775-*******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广场路43号
附件:1.采购需求
2.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3.综合评分法
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标签: 便携式移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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