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城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城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应城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JYJ-HBHC-CS-********
2.项目名称:应城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0万元
5.最高限价:9.80万元
6.采购需求:应城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工程建设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历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最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不是中小企业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予以享受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若中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关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
方式:(1)拟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4时30分(14时00分开始接收文件)
提交地点: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教育局
地 址:应城市育才路22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海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应城开发区大兴家私城东门楼二楼
联系方式:王敏荣 137*****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敏荣
电 话:13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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