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水一路延大创新学院北门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增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水一路延大创新学院北门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增设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水一路延大创新学院北门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增设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Y2024-ZC029-CS
项目名称:渭水一路延大创新学院北门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增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68,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水一路延大创新学院北门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增设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水一路延大创新学院北门路口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增设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1.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章) 2.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章)
(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1.设计资质:具备市政专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需满足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章)
(12)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中段渭北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中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SCS赛高广场C座13层1303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29-********
陕西中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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