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电解质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吉林省人民医院电解质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编号:JLZY-ZC-16041/1-5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554号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要求为吉林省人民医院电解质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并通过媒体发出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并就上述采购项目提交密封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医院电解质分析仪等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五包:一包:电解质分析仪等 1批; 二包:孕妇个人营养分析仪 1套 ;三包:除颤、起搏监护一体机 1台 ;四包:数字式红外热像仪 1台;五包:全自动母乳分析仪 1台。采购人:吉林省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内容:电解质分析仪等设备(详见技术要求)。用途:医疗2、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应符合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7)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采购文件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本项目采购文件每包每份售价500元/套;按照下述地址洽购: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蔚山路9999号)。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缴纳社保资金证明、近年财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上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若邮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代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响应文件定于2016年11月25日13时(北京时间)前在谈判地点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电报、电传、传真响应概不接受。4.所有响应文件应用中文编写,一套正本,二套副本。5.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5日13时前(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谈判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包400元人民币,第二包8,400.00元人民币,第三包1,400.00元人民币,第四包18,000.00元,第五包7,200.00元人民币。6.谈判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25日13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评标室(长春市蔚山路9999号)。7.采购项目预算:第一包2万元人民币,第二包42万元人民币,第三包7万元人民币,第四包90万元人民币,第五包36万元人民币;(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8.联系方式:采 购 人:吉林省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柴老师联 系 人:丛经理联系电话:****-********电 话:****-********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地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解质分析仪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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