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1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计[2016]11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天津泰达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开发区智慧视频监控项目(设计)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开审批[2016]10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泰达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项目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和西区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基础设施、公安视频应用和政府视频应用等四个部分。TEDA东区、西区共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本项目新增监控杆1424根,新增卡口26个。工程新增监控设备3229台,进行综合大厅、110指挥中心、分控机房改造,增加机房设备10套。新建光缆管沟250余公里。铺设光缆1670余公里。新建电缆管沟230余公里。铺设电缆240余公里。新建配电箱130个等以上。本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东区、西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项目可行系和必要性论证;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设计,并包含设计现场配合工作及工程竣工图编制配合工作;结合智慧TEDA整体思路,完成智慧应用顶层规划设计;在工程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提供管理咨询服务,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立项、融资规划、工程管理等工作 | 2.4 | 工期要求:2016年12月15日 至 2017年07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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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单项备案证书》或《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年度备案证书》或执行津建设函〔2016〕279号文提供《外地进津勘察设计企业项目信息预登记表》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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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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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11 月 9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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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接受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接受 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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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晓雷(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梁媛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蔡朋电话:
***-********传 真:
***-********日期:2016 年 11 月 9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
********、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