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电子监控、显示屏类设备招标公告
第五期电子监控、显示屏类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高安市财政局的委托,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就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第五期电子监控、显示屏类设备协议供货项目(2017年度电子监控、显示屏类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GAZR*******
2、协议供货范围: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协议供货有效期 | 服务对象 |
1 | 监控保安设备; |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高安市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 | 电子显示屏 |
备注:1、不包括随原机配带的附件以外的任何配件
2、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同时参与两个包的投标,各包投标内容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内。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品牌制造商授权的代理经销商,同时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内企业生产。
5、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其他投标产品属于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6、本招标文件每个项目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7、(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有意向的供应商从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29日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也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制作费转账凭证扫描发至gazr2012@163.com。
8、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桥北路372号)四楼开标室。
9、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0、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安居路18号三层(工商银行对面)
联 系 人:郑来未
传 真:****-*******
电子函件:gazr2012@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
户 名: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143*****04001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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