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边界建设项目采购公告二
扬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边界建设项目采购公告二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边界建设项目 JSZC-******-JZCG-G2024-018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ZCG-G2024-0184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政务服务边界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8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69.1万元。
采购需求:
随着公安信息化的不断建设,公安信息网信息化应用程度得到了普遍提高,“八大资源库”等基础信息不断积累和应用,与公众服务数据交互的需求不断增加,数据融合共享已成为了目前的迫切需求和发展趋势。按照相关要求,拟采购一套安全链路,包含可信边界安全网关、探针、万兆IPS、负载均衡、终端杀毒、安全管控等产品。(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等任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2-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政务服务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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