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设计、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设计、造价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YZDA-F10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设计、造价服务

辽宁省盘锦市、锦州市

下达设计任务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下达造价任务后10日内完成造价工作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2.项目预算:设计3%,造价6‰。

3.最高限价:设计3%,造价6‰。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成员单位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职业资格证证书(相关专业)。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83*****610
地 址:辽宁省 盘锦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人:穆超
联系电话:156*****354
地 址:辽宁省 沈阳市
详细地址: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50*****827
,辽宁,沈阳市,皇姑区,锦州市,盘锦市,沈阳,锦州,盘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造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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