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购置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购置招标公告

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冷藏车购置谈判公告

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冷藏车购置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城政采【2016】JZ-09号

二、项目名称:冷藏车购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报价人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冷藏车

1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以上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四、采购预算: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申领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最终认定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一年内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6)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延安中路78号)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城区财政局五楼西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靖

联系电话:135*****699

集采机构:长治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玉琴

报名联系电话:0355--******* 0355--*******


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藏车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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