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电梯专业暂估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电梯专业暂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电梯专业暂估项目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2309-******-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豫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两院一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总承包电梯专业暂估项目;

2.2 项目编号:HKG-JS-*********

2.3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爱莲东路以北、轩鹤北街以东;

2.4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以南、爱莲东路以北、轩鹤北街以东、彩鹤街以西,项目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干细胞楼地上建筑面积:*****.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613.95平方米;本次招标拟采购客货电梯的供货及安装,共18部;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采购干细胞楼和综合楼的客货电梯共18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梯设备供应(设计、制造、运输),电梯安装(主体、控制系统安装、调试),五方对讲(设备、安装),检测验收,售后服务、质保等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参数清单);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行业标准;

2.7 交货及安装期:5个月;

2.8 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2.9 质保期:本项目经过当地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之日起算24个月,并免费提供12个月的维护保养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2.2投标人若为电梯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

(2)代理商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代理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载货电梯B级及以上)或具有新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注: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制造商或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与制造商或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制造商或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电梯采购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即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等问题处于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以上查询主体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其他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平台上传;

5.3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158*****15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俊贤路38号森大郑东1号项目一期3号楼5层11号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筑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邮 箱:hnzhgcgl123@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0楼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标签: 施工总承包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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