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服务(农村公路)招标公告

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服务(农村公路)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服务(农村公路)

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6年11月8日)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下列货物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2、拟采购项目:吉林省十三五普通公路发展服务(农村公路)

3、采购项目预算: 438,236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省政府对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三五”期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普通公路建设的请示》(吉财建【2016】503号)的批示和《吉林省“十三五”普通公路惠民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脱贫攻坚目标,更好地服务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全省振兴发展,提升公益性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先行保障作用,鉴于该项服务面广、工作量大、周期长等特点,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专业性,必须选择具有融资能力且掌握所服务公益性公路资源的企业经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的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具备所述条件,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为服务供应商。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855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投资主体: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是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养护、公路、工程监理、公路工程勘测设计、试验检测技术咨询,公路工程技术鉴定、技术转让;高速公司系统施工、设计、检测、技术咨询,通讯工程,智能交通系统设计与施工,公路检测、设计、咨询,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技术咨询服务等。

鉴于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掌握所服务的公益性公路资源,具有其他公司不具备的资源优势,且该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熟悉“十三五”普通公路项目服务的基本情况,能够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以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吉林省高速公路实业总公司为服务供应商。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龙海波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正高级经济师

李艳华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高级会计师

8、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周文红

电话:0431- ********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何敬敏

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倪娜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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