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中央空调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中央空调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中央空调工程,采购人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中央空调工程
施工地点:清苑区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具体地点采购人指定。
采购内容:事业服务中心大李各庄敬老院中央空调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最高限价:******.59元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 月20 日至 2024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直隶大厦A座3305)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报名并购买文件。
2、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时30 分
5.2递交地点:保定市清苑区鸿悦酒店五层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4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发布,供应商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及网站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保定市清苑区民政局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育红路37号
联 系 人:韩英
电 话:0312-*******
代理机构:河北纳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直隶大厦A座3305
联 系 人:马蓉蓉
电 话:0312-*******
标签: 中央空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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