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港原硖川路391号房屋拆除工程
智慧港原硖川路391号房屋拆除工程
智慧港原硖川路391号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港原硖川路391号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硖川路391号(狮岭桥西南堍)。
2.2招标范围:房屋拆除范围包括原智慧港原海宁正同管业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拆除总面积:约5266.97平方米,要求各类建筑物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树木(由业主单位自行解决),如遇桩基础,桩承台必须拆除,桩可以不拆,施工单位需保护;清除、场地清理、整平、移出残渣,保持施工场地平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要求外运,堆场及运距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拆除后的旧房材料归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交纳旧房拆除综合包干回收金,拆除前要求搭建临时简易围墙(约2米*100米),拆除完成后要求新建围墙(2米*100米)。具体详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接到甲方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4年11月25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9日09时 3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投标,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本项目所涉及的到场开标的相关投标单位人员及原件等相关资料,一律不作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地点为海宁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招标采购中心(海宁市由拳路66号海昌街道办事处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料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锦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6号新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3-********
传 真: 传 真:0573-********
2024年11月20日
标签: 房屋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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