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省级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省级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分配方案的公示
一、资金来源
(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32号),下达我县2023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总额为472.12万元,其中农村客运补贴447.47万元(费改税补贴178.88万元、涨价补贴268.59万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4.65万元,其中费改税补贴资金19.55万元;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5.10万元。
(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交通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4〕47号),其补贴金额为348.69万元。
二、资金分配政策文件
(一)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
(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2〕309号)。
(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四五”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客运发展“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建〔2022〕406号)。
三、资金分配方案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署实名向旺苍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申诉或者举报,联系电话:0839—*******;邮箱:**********@qq.com。
标签: 省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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