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员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年度员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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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度员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对2025-2027年度员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员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SMG*******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4、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由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每天08:30—12:00, 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含纸质和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发售方式为电子邮件发售。

电子邮件购买:各投标人将200元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招标人帐户后(招标文件购买费必须是由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转入招标人银行账户),发送电子邮件至smzhangwanchun.fjsy@sinopec.com邮箱,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接收招标文件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并附上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照片,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汇款回单及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信息需清晰可辨。待招标人依据汇款回单确认收到汇款后,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发送给各投标人。邮件回复时间为1-2个工作日,如2个工作日还未收到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招标人采购管理部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91-********,公司传真:0591-********

汇款信息:工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140*****096********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5、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必须是能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在福建省开设有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7、收取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年12月10日9:0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20层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8、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0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10、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逐页加盖公章)递交至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以上如有变更,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会通过(http:///)和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网站(http://sspc.sinopec.com/sspc/informatio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1、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须按第4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22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邮 编:******


2024年11月20日


采购货物(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指标要求

采购人

单价限价

(含税、元/人/年)

预估人数

1

1

2025-2027年度员工团体意外保险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350

6970

3

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

350

370

3

注:

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以合同包为单位。

投标人应以服务所涉及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开展业务发生的劳务费、管理费、运输费、材料费、劳保费、保险费、保管费、交通费、食宿费、餐饮费、培训费和邮寄费用等与本采购项目业务有关的其他任何开支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费用。

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预估人数为每个采购人每年的预计投保人数,实际投保人数以实际执行时为准。投标人的单价不能超过上表的单价限价。总金额为每个采购人三年项目预计执行金额,实际金额以实际执行为准。

除上述采购数量外,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宁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漳诏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有相同采购需求(约1050人),中标人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要求、价格等)与上述四家高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货款结算由中标人与四家高速公司单独结算。

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如下:

项目一:针对采购人中层领导人员及机关员工,投保指定交通工具保险/特定交通工具保险

保险险种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指定交通工具保险/特定交通工具保险

因乘坐营运飞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

50万元

因乘坐营运火车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

20万元

因乘坐运营轮船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

20万元

因乘坐营运汽车、乘坐或驾驶自驾车、公务车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

20万元

项目二:针对公司合同制、派遣制等各类用工、投保以下险种:

保险险种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死亡的

50万元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残疾的

50万元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就其事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1万元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住院治疗,就其事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2万元

住院津贴保险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按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确定生活津贴给付日数 ,最多不超过40天

100元/天/人

团体定期寿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50万元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10万元

项目二备注:

1.公司合同制、派遣制等各类用工,公司投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及其扩展责任项下的保险责任事故,不属于本项目下的保险责任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用工改革,公司各类用工可能在合同制员工、劳务工、代理制用工等各类形式之间流动,流动人员不视为人数增减。保险人同意在人员数量变动幅度不超过5 %的范围内不调整保费,保险人自动承担或解除相应的保险责任;

3.相关险种的保险责任条款以中标人经过监管部门报备的保险条款为准。其中重大疾病种类不得少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20年新修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定(若有更新、或被废止,以最新文件为准)的恶性肿瘤等28种重大疾病和3种轻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员工团体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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