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0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 | ||
采购单位 | 建水县临安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2024-11-2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11-21 06:00:00至2024-11-28 23:59:00 每日上午:06: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12-02 09:0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双城际商务中心 3幢(C座)812号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创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6*****789 | ||
采购单位 | 建水县临安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村委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2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6*****789 |
项目概况 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0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HHZC2024-C2-*****-YNCJ-0021
项目名称: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99.******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安全饮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00 最高限价(万元):99.****** 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及规模:铺设dn200饮水管网2100米, dn110饮水管1800米,dn25-dn63管8300米及附属设施,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安镇庄子河村委会东山上寨及下寨。 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工期:90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资质要求: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1)至(2)中任意一项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时间:2024-11-21 06:00至2024-11-28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4-12-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时间:2024-12-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广福路双城际商务中心 3幢(C座)812号开评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1日00:00时至2024年11月28日00: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相关资料。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的收费指导标准,在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水县临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水县临安镇庄子河村委会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春锦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双城际商务中心3幢8层812室
联系方式:15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创然
电 话:156*****789
标签: 公益事业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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