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社咀村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社咀村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社咀村基础设施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居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社咀村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社咀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土方挖填、混凝土路面铺筑、石屑垫层铺筑、混凝土排水管敷设、砌筑检查井、新建羽毛球场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380,787.04元,招标发包价为361747.69元(发包折率为95%,中标人按此发包价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0964.35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不作调整)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 年月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综合单价=按照财政局审定预算单价乘以(1-5%)】,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抽取定标方式。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50%,工程款付至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三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60%;
3)余下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局审定结算后且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5月至2016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9日_8:30_时至2016年11月15日_17__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3(联系电话:****-********)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报名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1.2、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1.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或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4、提供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内二级或以上(广东省外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别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执业证书)、B证、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1.5、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备案企业及未备案人员;

5.1.6、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复印件;

5.1.7、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

5.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凭报名回执于2016年11月9_日_8:30_时至2016年11月15日__17:30__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联系电话********)购取,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0.6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17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开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迳口分社,账号:****************1(注: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工程名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14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201)。

7.3拟定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_22_日_14时_30分,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东和居委会

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地址:

三水区西南街广海大道中50号三层

邮编:

528000

邮编: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人:

李小姐

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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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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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区南山镇东和社咀村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2016-11-09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11-09 09:40:04nsz_09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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