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二新增耕地认定的公示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二新增耕地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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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024-*****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15:49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 项目片区二新增耕地认定的公示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

项目片区二新增耕地认定的公示

我局组织实施的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二位于东方市东河镇佳西村,建设规模84.9013公顷(1273.52亩),概算总投资1875.90万元,工程于2024年2月23日开工建设,2024年10月29日工程竣工验收,2024年11月15日组织新增耕地竣工验收。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增耕地调查认定技术规范(试行2023年修改版)〉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3〕1203号)等有关规定,经海南海南集思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内实施后新增耕地进行认定(含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的报告,该项目竣工后新增耕地面积为15.1764公顷,其中新增水田为9.0123公顷,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6.0等,新增粮食产能为******.5公斤;旱地改造水田面积为6.1641公顷,改造前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7.0等,改造后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6.0等,提质改造耕地新增粮食产能为9246.15公斤,该项目共计新增粮食产能******.65公斤。

特此公示。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项目新增耕地认定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进行反馈。

意见反馈方式:

1、反馈电话:0898-********,联系人:张女士。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23号环发楼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邮政编码:******。意见反馈请注明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

附件:东方市东河镇金炳村南坑水库土地整治项目片区二新增耕地项目认定报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相关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南坑水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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