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草原恢复方案第2次公告招标公告
建设用地草原恢复方案第2次公告招标公告
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草原恢复方案(第2次采购)
项目编号 | JZEG-FF-24-G1-F-******* | 采购经理 | 赵虎 - 199*****712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22 10:5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1-22 14: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A | 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草原恢复方案 | 纸质版报告1套 | 1 | 套 | 2024年12月25日前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 0元
2.商务条款:
3.技术条款: 一.委托内容:必须根据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十九项整改任务相关工作的函》(新环整改办函【2024】53号文件要求,供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需方提供的材料与自行收集的资料为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改扩建项目编制建设用地草原恢复方案并经过政府各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供方向需方出具不少于六套的草原恢复方案正式文本用于项目实施。在报批过程中发现草原恢复方案有技术问题,乙方无偿为甲方进行修改。 二.服务质量:供方出具的草原恢复方案必须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并通主管部门专家组技术审查。 三.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非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完成本项目,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且不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每延期一天,需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日期内不能完成本项目,乙方有权要求时间顺延。 3、乙方提供的草原生态修复方案无效或不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查,除全额返还所收的服务费用外。如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全部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无故取消合同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金额5%-10%赔偿。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0元
5.报名要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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