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灯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音响、灯光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音响、灯光设备租赁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参数要求:

预计时间:2024年12月7日(以甲方通知为准)

地点:福建省人民医院7号楼15楼学术厅

需求及报价详见附件。

本项目报价不得超*****元,否则为无效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清单内容包含安装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一切所需支付的费用。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并以递交材料报价为最终报价。

三、费用结算

待全部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全额发票交予院方,院方于15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详见附件)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5、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七、联系人:莫女士 0591-********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0日

灯光、音响租赁明细及报价表


标签: 租赁服务 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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