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241*******-2
项目名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林湖越窑遗址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上林湖越窑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海上丝绸之路申遗预备名单。遗址保护规划不仅对于遗址保护,以及对海丝申遗、研究和展示阐释等各项工作开展均有重要意义,此次规划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要求,编制遗址保护规划,包括总则、遗产构成、价值评估、现状评估、规划框架、保护区划与管理规定、遗产本体保护措施、环境整治规划、展示利用规划、遗产管理规划、遗产监测、规划分期、投资估算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 12个月内完成保护对象认定、现状评估、保护措施制定等工作,形成规划初稿;
第二阶段:征询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自意见全部收集完成后4个月内完成规划初稿的完善,形成送审稿;
第三阶段:通过国家文物局论证后4个月内,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并完成规划终稿。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方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磋商响应与开标注意事项:
3.1磋商响应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响应,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响应,自行承担磋商响应一切费用。
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磋商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磋商响应文件制作:
3.3.1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
3.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3.3.3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以U盘或DVD光盘等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份(自愿),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宁波市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大发路145号悲鸿文创园附楼三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岑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徐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158号6楼621室
传 真:
联 系 人:赵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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