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伴生天然气加工、销售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伴生天然气加工、销售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油田新木采油厂伴生天然气加工、销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4-FW-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吉林油田新木油气处理站、木17站余热利用工程投产后,夏季伴生气富余,为避免天然气放空造成的安全环保风险,同时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决定对本单位富余伴生气进行销售。甲方负责:提供原始天然气。乙方负责项目其余一切事项,包括:零散气输气管道的铺设、零散天然气的分离、净化、加工、压缩、外销及对应工作的安全环保管理等。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二十日内必须完成一切准备工作并开始接纳天然气。本项目无甲供材,未办理本项目市场准入的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直接办理本项目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证;

2.1.2本项目预计销售金额22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定商定价招标,具体销售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实施或销售地点:吉林省松原市毛都站镇油气处理站、木17站;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9月30日;当销售额达到220万元或销售日期到达2025年9月30日时合同终止(框架期限内,如吉林油田相关政策变更,则合同终止)

2.1.5运输方式:乙方自定;

2.1.6交货方式:乙方自提;

2.1.7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8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供气量油气处理站供气期天然气供气量预计为60万方左右,木17站供气期供气量预计为40万方左右,总收入预计220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销售气量为季节性供应,一般为6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生产情况,以采油厂实际提供时间及气量为准。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中标人获取100%的气量,具体销售气量以采油厂实际提供气量为准;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结算:本项目伴生气销售价格随当月吉林油田生产运行部发布的月度零散气销售价格变动而变动,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木17站结算单价=当月吉林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发布的月度零散气销售价格×95.17%×(1+投标报价上浮比例)-投标人零散气加工费报价(投标人直接报价)

油气处理站结算单价=当月吉林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发布的月度零散气销售价格×90.75%×(1+投标报价上浮比例)-投标人零散气加工费报价(投标人直接报价)

2.3.4本项目无甲供材。

2.3.5价格调整机制:本项目伴生气销售价格随当月吉林油田生产运行部发布的月度零散气销售价格变动而变动,如公司有新的伴生气价格指导意见或相关天然气销售管理规定发布,则按新的伴生气价格指导意见或相关天然气销售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5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终端用户、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2 投标人严格按照先款后气原则,按照合同金额的10%交付预付款,每月预结算一次,当预付款不足以满足10天供气量时甲方通知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补交预付款项。逾期未交付预付款由财务科提示专业科室停止供气,直到预付款入账后再继续供气,合同期满后统一结算清账。(承诺)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 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安全(投标人投标时须明确购买伴生气的用途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4.1民用(商用)的天然气买受人至少具备的条件:

3.4.1.1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天然气相关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

3.4.1.2提供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须包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须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同时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至少2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项目代号为R1或R2)

3.4.1.3一是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二是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提供承诺】

3.4.1.4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4.1.4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4.2工业用的天然气买受方至少具备的条件:

3.4.2.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许可范围包含天然气,提供证书复印件;

3.4.2.2提供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须包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业类别须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同时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至少2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项目代号为R1或R2);

3.4.2.3一是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二是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提供承诺】

3.4.2.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的企业应具备三个体系有效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结果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4.2.5提供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4.2.6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4.3、天然气(伴生气)民用终端用户至少要具备的条件:

3.4.3.1用户必须与公司所属单位签订《天然气(伴生气)供气安全环保合同》,明确供用气双方的安全责任、管理界面和应急联动方案。(承诺)

3.4.3.2用户的天然气(伴生气)管道、相关设备设施等要有有效的防腐蚀、防机械破坏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不发生意外泄漏情况;(承诺)

3.4.3.3用户及其从业人员要熟悉天然气(伴生气)和相关设备设施风险以及应急处置程序或操作;(承诺)

3.4.3.4用户使用天然气(伴生气)所需的管线、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要保证完好、有效,用户必须安装天然气(伴生气)泄漏检测报警和连锁自动关断保护装置,必须经所属单位实地检查核实满足要求后,方可供气;(承诺)

3.4.3.5用户要接受所属单位至少每半年一次的安全检查并留存好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完成前不得供气,整改完成并由所属单位验收通过后,方可供气;(承诺)

3.4.3.6用户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5专业

3.5.1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5.2伴生气销售价格已含加工处理费(脱硫、脱碳、脱水、脱烃),购买方须自行处理达到二类天然气标准后使用。(提供承诺)

3.5.3投标人本单位针对本项目确定HSE工作目标、识别本项目可能存在的HSE风险、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初步评估、针对本项目制作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HSE作业计划书范本、HSE技术措施。(提供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 2024年11月2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年 12月0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3.1投标人足三家时,正常开标。

5.3.2本项目若二次及以上招标时: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为两家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采用招标转竞争性谈判方式远程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5.3.2集团依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王先生*******/丁先生*******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2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夏女士

电 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王先生

电 话:0438-*******/*******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30-17:30内咨询)

8.其他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公共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工作量需求一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附件5:吉林油田公司伴生气销售价格指导意见


招标公告(发布稿)—新木采油厂伴生天然气加工、销售服务项目********.doc
附件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docx
,吉林,吉林

标签: 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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