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锦汇科创园智能化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启东锦汇科创园;
2.2交货与安装周期:120日历天;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内容:启东锦汇科创园智能化项目,包括周界报警入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出入口门禁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机房建设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五方通话系统、巡更系统等,具体详见图纸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3投标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 月 12 日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 投标截止时间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12月12日9 时00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企业近1年内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拒绝其投标:违约单位:1、南通荣士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江苏希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并列入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招标黑名单,近二年内拒绝其投标。
(5)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