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平溪江大桥(四桥)及连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洞口县平溪江大桥(四桥)及连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洞口县平溪江大桥(四桥)及连线工程 已由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为洞发改审【2016】2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洞口县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洞口县平溪江大桥(四桥)及连线工程
2.2 建设地点:洞口县城
2.3 规模:项目呈南北走向,北接城东大道(雪峰东路以北约 150m 处),往南展线,通过平溪江大桥跨越平溪江,南接洞口县经开区北部城东大道(聚福路),全长 1395.398m,全线设置两座桥梁,一座为平溪江大桥(桥跨布置:5×30m+(70+100)m+2×30m=380m),一座为富水中桥(桥跨布置为 3×25m),全路段设计车速 60km/h。道路路幅红线按照 70m 控制,平溪江大桥桥宽按 32m 宽控制,富水中桥桥宽按照 40m控制。平溪江大桥主桥为独塔双索面斜拉桥,主塔横桥向采用改进的A字型桥塔,顺桥向采用弧线型的结构形状,塔身向边跨侧倾斜。塔身采用钢-混凝土混合桥塔,桥面以上为钢塔,桥面以下混凝土塔,主塔中心高 78m(桥面以上为 58.5m)。
2.4 工期要求: 26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洞口县平溪江大桥(四桥)及连线工程建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三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职称。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Ⅱ)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洞口县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湖南省洞口县农商银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洞口县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洞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0.1本工程预算、计量、结算均按交通部门的规范执行;
10.2介绍信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10.3潜在投标人在
招标人:洞口县火车站站前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52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158 0739 9561
传 真:****-********
电子邮件:hnzpsy@163.com
标签: 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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