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关于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自主的采购公告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关于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自主的采购公告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委托,就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CJSFGSCG-*******&
四、项目性质:国企自主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六、预算金额:100万元(暂定,根据实际采购量确定)
七、采购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供货期限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投标人为紫外光固化玻璃纤维软管的生产制造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0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亦可通过邮箱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进行报名),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
3.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司介绍信;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有效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29 日14:30
2.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11 月&29 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元)
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账号汇出,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州瓯海支行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866。 &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港路118号
联 系 人:&&梅工
联系电话:05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火车站新都大厦十一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0577-********/150*****866&&&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0577-********,0577-********
&
&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 月&20 日
&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光固化整体修复材料年度供应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1 月&25 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0*****866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 月&20 日
&
标签: 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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