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补植绿化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秋季补植绿化苗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确保按期并优质完成绿化工程秋季补植,现对秋季补植绿化苗木进行询价采购,择优选取合作伙伴。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秋季补植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绿化苗木采购(详见附件);
3、供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4、供货时间:
苗木供货日期暂定2024年11月 2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接到采购方供货通知3日内到货,20日内栽植更换完成。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及其他的相关规定。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公司经营范围内包含苗木销售,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
1、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进行报价,控制价为35.9万元,投标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报价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时应以评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评分细则:
设评标报价满分(100分)
①评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评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基准价的确定:
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值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本项目K2值取值为90%。Q1、K1值在开标时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重新招标。
以上方法一或方法二及其相对应的K值、K1值、Q1值,开标时由采购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随机抽取确定。
四、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报价表(加盖公章);
3、苗木照片(投标文件中不含苗木照片、苗木照片不符合清单要求视为无效标);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并填上开票税率(手写税率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以书面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叁仟元整(¥7000.00)
3、账户名称: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12*****000******
4、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时前,把转账汇款记录发送到邮箱xhlsz11@126.com。
退还时间: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银行转账或者履约保函,其中履约保函要经甲方法务审核)。如银行转账形式,中标人投标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齐,若不按照中标公示的规定缴纳,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放弃中标项目的;
3、拒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应仔细研究清单报价内容,如发生恶意报价、低于市场成本价报价而扰乱投标市场,自愿放弃中标情况的。
八、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供苗要求:按采购人清单规格供应苗木,不达规格的当场退货。
2、验收标准:按采购人要求的规格予以验收。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长势良好、无病虫害。
3、验收方法:采购人安排专人到项目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数量和质量并形成书面记录,附现场验收近景与远景实景照片,并签字确认。验收合格,由采购人指定的验收人员及报价人指定交货人员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报价人结算依据。苗木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采购人指定的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转由采购人承担。
4、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按规范要求配置标志牌、标志服、警示设施等。中标供应商须对供应途中、栽植现场,为供应商服务的所有人员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安全管理负责,期间服务人员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九、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公司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30;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3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
十一、监督
举报电话:0518-********;
举报邮箱:jsxhljtjw@126.com
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标签: 绿化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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