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年度党建工作宣传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年度党建工作宣传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2024-2025年度党建工作宣传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2024-2025年度党建工作宣传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通过对光明街道为期一年的持续关注,寻找更深刻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观察视角。通过组合式报道,更好促进社区党建品牌打造和社区干部队伍人才培养工作,助推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深度宣传报道:在“七一”建党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对光明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智慧治理等工作的系统梳理,展现光明街道党建工作的特色和成效,撰写一篇深度宣传报道。

2.系列观察报道:在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聚焦光明街道在基层治理领域的关键要素,如社区干部队伍培育、基层治理实践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改革等,聚焦基层治理中的人和事,以生动可读地方式展现光明街道基层治理工作的创新实践与成效经验。

3.线上互动展示:配合街道评选活动与课题成果,在新媒体平台推出案例展示专页,系统展示社区干部风采和课题成果。

4.结合街道党建宣传计划、重点项目推进等内容,优选街道优质短视频内容,在新媒体平台视频号上推送。

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0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建工作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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